中文
新闻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党建工作党建工作

江苏桢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9-07-26 16:59:31来源:

 

江苏桢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

党 建 工 作 制 度

 

目  录

 

一、“三会一课”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四、统一活动日制度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六、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八、党员联系企业和服务群众制度

九、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制度

十、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十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十二、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十三、党务公开制度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十五、党内监督制度

十六、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检查总结上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月工作;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分析支部党员状况并制定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等。

(二)党小组会:因本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目前暂不设立党小组

(三)党员大会:一般每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听取讨论支委会工作总结和计划;讨论通过党员表彰处分、发展党员等重要问题。

(四)党课:每季度至少上一次。根据当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党课内容,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理论教育、形势教育等。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五)“三会一课”应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质量效果。严格考勤制度,健全会议记录,提高“三会一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党支部书记应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六)每次“三会一课”,党支部应明确专人按要求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有关内容记录在市级机关下发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中,支部党员应将“三会一课”中涉及有关学习内容记录在《党员学习笔记本》中,一般“三会一课”结束后5天内完成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增加。年度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年底,会前须报上级党委批准,上级党委将派人列席,次年3月底前需完成全部工作。

(二)根据上级精神,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着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前,抓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对照要求提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四)会上,支委会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位党员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会后,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材料。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每年开展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时间一般在年底,结合年终总结、组织生活会进行,次年3月底前需完成全部工作。

(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具体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互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三)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测评;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

(四)支委会综合党内外评议意见,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等次报上级党委审核后,向本人反馈。

(五)对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或表彰;对合格党员,予以肯定和鼓励;对基本合格党员,进行教育帮扶;对不合格党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四、统一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开展一次,时间相对固定,一般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遇到法定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周的星期三,确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原则上当月内完成。

(二)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统一活动日计划,报上级党委备案。严格落实计划安排,提前3天预告当月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

(三)围绕理论教育、参观学习、党性教育现场教学、服务群众、民主议事、结对共建、走访慰问等内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探索完善活动形式,推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四)支部应指定专人在市级机关工委下发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中记录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议程安排以及党员出勤等情况。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一般每年3月前,党支部应选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专题培训班,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参加培训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至上级党委备案,按照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择优列为发展对象,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专题培训班。

(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审查后,报上级党委预审。预审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预备期满,经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采取参加麒麟讲坛、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开展专题讨论、赴红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培训学习。

(二)积极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组织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实现手机学习全覆盖,鼓励党员参与党组织的网上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互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三)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认真搞好自学。

(四)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组织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

(五)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

(六)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一)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二)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不得擅自留存,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三)对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返还拨付的党费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按照5种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好党费的作用。

(四)按照规定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八、党员联系企业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应结合党员岗位实际,以统一活动日、在职党员进社区、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大走访等活动为载体,广泛组织党员干部联系企业(项目部)、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引导党员走基层、察实情、理思路、办实事、促落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企业或项目部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企业(项目部)和服务群众工作。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联系企业(项目部)或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困难企业或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企业(项目部)或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四)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党员在实际岗位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九、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制度

 

(一)党员“政治生日”是指党员入党的日期,党支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要核准党员入党时间,更新党员信息,准确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名册。

(二)党支部为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由党支部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原则上以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党性教育等形式在党员入党周年当天开展,也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进行。

(三)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活动,上级党委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活动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年度党和国家重要节日庆祝活动安排,可微调时间。形式可结合“七一”庆祝活动、党内表彰,以及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合唱比赛等党建带群团活动开展。

(四)党员过“政治生日”要突出政治性,党支部可为每一名党员量身定制“政治生日”贺卡,结合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贺卡内容,强化初心教育、党性教育,让党员常思“当初入党为什么、如今在党做什么、今后为党留什么”,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

 

十、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一)每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次年3月底前需完成全部工作。

(二)党支部向党员述职,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进行评议,以全体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领导班子向全体党员进行述职,全体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三)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上级党委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考评,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一般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以上级党委委员(扩大)会形式进行,可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党委书记对述职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逐一点评,述职后与会党员对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党委书记将在会上逐一进行点评,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上级党委将在会后研究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评价等次有所区分的要求确定等次。

(四)组织党员向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考评,党员述职评议考核一般以支部大会形式开展,此项工作可结合年终总结、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党员述职评议后,支委会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评议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

(五)党支部书记、广大党员要认真梳理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

 

十一、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公司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定期分析公司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测算调整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

  5.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正当权益,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8.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1.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企业转型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注重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技术骨干。

(7)处理好党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8)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2.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3.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分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在互联网、讲坛论坛等媒体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5)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6)牵头负责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的记录(其他委员也要协助)。

4.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四)责任考核

  1.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2.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3.落实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公司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十二、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发挥支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成员分工原则

党支部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三)民主议事范围

1.对上级党委和支部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公司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定党支部的党建计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4.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5.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6.审定本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公司建立有关管理制度。

7.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确定发展对象;研究对优秀党员的评选和表彰,对违纪党员的批评和处分。

  8.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执行决策

对党支部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落实。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五)保密原则

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十三、党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公司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公司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1.公司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公司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公司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公司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采用党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三)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四)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五)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批准。

  (六)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七)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八)公司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九)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促进公司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十五、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公司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公司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公司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六、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5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帮助提高。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摩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八、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谈话的实际效果,增强相互信任感。全体党员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公司长远发展出发,打消思想顾虑,积极主动找党员干部反映真实思想,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  

九、对涉及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党员干部不能随便表态,并注意保密。  

 


上一条:弘扬渡江精神 强化省会担当
下一条:江苏桢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 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