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07-20 15:16:29来源: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指出: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意见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意见提出:
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三、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四、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六、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七、加强组织实施
2016年,江苏桢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翁红军同志曾发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时隔多年,国家层面再次提及亲清政商关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翁红军同志在文章中表示: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商”,自然,官商交往也就必不可少,建立良好官商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官商之间如何交往,交往的底线是什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建立以“亲”“清”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政商关系。这一要求,对新型政商关系作了新的定位、指明了建设途径,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
01当前政商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权力就像一把火,企业家离远了得不到温暖,离得太近又会被烧伤。”这是一些民营企业家对权力的调侃,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政商关系尚存的问题。
一是“亲”而不“清”。一个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起来很不容易。过去,由于一些原因,在旧有规则下,民营企业家与官员的交往就像在刀尖上舞蹈,有时一个官员落马会使几家企业受到牵连,企业的诚信、管理、资金、项目都会受到冲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某些企业家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短板和缺陷;二是有些官员贪念太重,想借商人之手完成权力变现。如果官商之间仅仅是一对一的金钱关系,那么,其结果必定是权力与资本的不法勾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官商勾结。
二是“清”而不“亲”。当前,政商关系还存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即“清”而不“亲”,干部对企业“敬而远之”。尤其是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一些领导干部因怕犯错误而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不敢为”的主要表现是:一些领导干部谈商色变,只怕不“清”,不怕不“亲”。见了企业家“躲着走”,只怕“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甚至“不接电话、不批文件、不办事情。”“不愿为”的主要表现是:一些领导干部以消极态度对待民营企业家,到企业调研,推动工作明显少了,一些干部与企业家不怎么联系了,干部对企业没有积极性了。一些领导干部对企业家采取“软拒绝”,表面上客客气气,但不拍板、打“太极拳”。推诿扯皮,为避责而不作为,怕担当而不作为。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态度;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前任领导定的事,后任不予理睬。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
02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
对企业来说,“亲”,就是要积极主动与党和政府沟通情况、交流看法,取得政府的理解和工作上的支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建言献策,支持地方发展,充分发挥好企业自身的作用;“清”就是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地做事,堂堂正正地经营,提升企业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亲”“清”二字,要求官商之间保持距离但又不是背靠背,使政商之间尤其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交往有了界限和基本遵循。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认为在国内做生意必须与官员搞好关系。潜台词是,离开权力的扶持,生意很难做大。这是一种习惯性偏见。企业要生存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商环境,企业和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或者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良好公共服务,都不能庸俗化、简单化地看作“官商勾结”。总的来说,积极政商关系的构建,既需要官商保持正常的联系和交往,又要使官商各安其道并行不悖,真正做到有交集而无交易。
03构建健康政商关系的建议
如何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构建健康的政商关系?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权力过大,还未把权力交给市场,使市场真正发挥决定作用,在有关审批、管理、资格认证等方面还一定程度存在权力寻租现象,这不仅有损健康的政商关系,也可能导致一些企业丧失机遇,贻误地方发展。为此,要将政府的行政之手从微观经济领域撤出来,不要过多干涉企业经营,要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权,缩减繁琐的行政流程,由事前监管转为事后监管,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二是畅通官商正常交往的途径。通过多种途径,使正当的官商交往步入正常轨道,既让官员能够及时了解企业所需,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又能避免企业千方百计抱官员“大腿”满足自我发展之需。真正让官和商回归本位和常态,做到“在商言商、在政言政”。
三是发挥法治的作用。在市场运作过程中,若法治始终在场,则权力不敢任性,企业不敢乱来,市场交易也将获得有序运转。阻断权力与金钱勾结的脐带,不能坐等市场规律发生作用,要更主动发挥法治的力量。用制度消除“没有原则的政治”与“没有道德的商业”。
四是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机制和环境。官员要坦荡真诚地与企业家交往,积极主动倾听他们的心声和期盼,主动吸引企业家与政府沟通交流,形成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的互动局面。各级工商联、商会组织也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
此文章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形势下如何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翁红军
集团上下在深入学习《意见》后,纷纷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扩大就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上一条:
喜讯!江苏省智慧健康总部基地暨江苏桢浩建设集团总部大厦封顶仪式圆满举行!
下一条:
返回列表